法制教育 我们在行动——东安实验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23-09-11 19:47:22 点击次数:

法制教育   我们在行动

                ——东安实验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为贯彻八五普法,进一步提升法治校园建设,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9月11日下午,由德育处刘伟副主任主持,邀请


法治副校长、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骆福林教授走进了东安实验学校,为八年级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让法治在新的学期伴随少年共同成长,为扬帆远航的少年们撑起一片法治的天空。

“同学们,你们认为胎儿是人吗?”骆福林教授以一个略为深奥的问题展开了他那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年龄的法律意义》,“胎儿还不能称做法律上的“人”,尽管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但仍然具有法律意义。其实,法律也和年龄一样,伴着我们的一生。”

为更有针对性地讲好法律知识,骆福林教授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刑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界定等方面入手,向同学们全方位普及“胎儿—儿童—青少年—成年人—老年”各年龄阶段的相关法律知识,并通过PPT演示,结合过程中的实际案例,围绕“每一个年龄段的法律意义”,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为师生们进行了细致讲解。

课程中生动的案例、丰富的法律知识深深吸引了同学们,课后大家积极互动,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同学们纷纷表示,感谢教授为我们普法授课,我们了解到了自身年龄的法律意义,认识到了违法必有代价、绝不做违法者,并且要学会保护自己、对欺凌勇敢说“不”,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

点亮法治灯塔,扣好法律纽带,守护平安校园。此次法治教育讲座活动带领学生们“认识法、了解法、走近法”,让法治理念在每一个青少年学生的心底生根发芽,以实际行动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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