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东安实验学校“教工之家”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8-19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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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东安实验学校“教工之家”管理制度
为了给我校教职工提供一个舒适的休闲娱乐场所,丰富业余生活, 保障 “教工之家 ”的活动正常开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教工之家 ”隶属学校工会,工会对其具有管理权和使用权。教工之家只 向本校教职工开放。
2、学校其它处室、团体或个人确需借用 “教工之家 ”场地和器材,必须先向 工会主席申请,经批准后,在管理员的指导下使用。如损坏公物,按公物赔偿 制度赔偿。
3、“教工之家 ”的公物器材原则上不予外借,特殊需要者,向工会主席申 请,经批准后,由管理员登记后借出,并及时归还。如损坏公物,按公物赔偿 制度赔偿。
4、教职工可于 “教工之家 ”规定的开放时间入内休闲娱乐、举行活动,不得 超时逗留。
5、禁止在 “教工之家 ”大声叫喊、禁止开大音量音响。
6、进入教工之家的教职工活动后最后离开者,应关好门窗、电 灯等
7、教职工应视 “教工之家 ”为家,在内活动时,和睦相处、爱护公物。如损 坏公物,按公物赔偿制度赔偿。
8、 “教工之家 ”必须配备专门管理员,负责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器材检修和维护工作,以及其它管理工作。
9、“教工之家 ”的所有公物器材都必须建帐、造册,废旧、报损器物按有关 制度办理。
10、学校工会必须每学期对 “教工之家 ”的公物器材进行至少一次清查、核对 工作,有计划地添置器材设备,有规划地丰富和发展 “教工之家 ”的活动内容。
11、 “教工之家 ”应做好防尘、防潮工作,必须配备防火、防盗设施,定期 检查电线线路,做好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