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东安实验学校公务用车和招待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6-10-21 14: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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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和规范学校公务用车和公务招待的程序和标准,经校长办公会商议和学校行政会议通过,暂做如下规定:
1、公务用车:
(1)所有公务用车必须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安排,填写用车审批单,交学部执行校长审批,原则上提前一天申报,先审批后用车。
(2)报销标准为每公里0.8元,(湟里20元,成章30元,嘉泽、夏溪40元,厚余50元,卜弋、礼河60元,湖塘70元,常州80元,其他地区按百度地图搜索确定的实际路程计算,四舍五入)。
(3)目的地和时间相同的拼车前往。单车每增加一人增加20%,为便于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4)顺道办理领取资料、送交材料等公务的按单程计算。
(5)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租用校车或正规公司车辆(特殊情况除外),报总务处统一安排。
(6)对于无法确定的特殊情况,由学部执行校长报校长办公会商议确定。
2、公务招待:按上级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招待,确需招待的,控制标准,并填单审批。学校凭单结账。
以上暂行规定,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