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东安实验学校
校园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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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部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细则(关于足球)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武进区东安实验学校  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次数:

(二)体育类


1、田径

1)区级比赛中,团体总分第1~5名奖指导老师每人5000元;第6~103000元;第11~15名奖2000元;第16~251000元;第26~30500元;第31~35200元。代表区队参加高级别比赛得奖按局质量评估计分办法酌情加奖。

2)运动员在区田径赛中得1分奖10元,相关班主任奖每分5元;校级体育节田径赛中奖运动员及相关班主任每分各1元,其他项目酌情奖励。

2、球类

1)区级正规比赛中(传统锦标赛、常规联赛二项),团体第1名奖指导老师每人1800元;第2名奖1500元;第3名奖1200元;第4-6名奖600元;第7-8名奖200元。

2)校级比赛按年级团体第1-3名奖班主任40元、30元、20元。

3、常规单项(跳绳、踢毽、冬季长跑、象棋、围棋等)

1)区级比赛中,团体第1名奖指导老师每人1000元;第2名奖800元;第3名奖500元;第4-6名奖200元;第7-8名奖100元。

2)校级比赛按年级团体第1-3名奖班主任30元、20元、10元。

4、校广播操

获年级第一至第三名,分别奖励班主任:40元、30元、20元

(三)艺术类(舞蹈、情景剧、合唱、健美操等)

区级团体比赛一等奖奖指导老师每人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如果不设团体奖,则按个人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计,每分得3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四)其他类

由教研室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单项赛事。如:学科类单项比赛、电视台组织的古诗文诵读比赛、区人防组织的漫画赛、有关的征文比赛(含德育、少先队条线)、书法绘画比赛……,按照参赛级别、获奖难易度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估定奖。

原则上有的按局质量评估办法的权重计分乘30元/分核算(不完全照此),有的按实际情形商量决定。定奖时按科技类奖励的情形比照,合理控制奖励额度。

三、有关说明:

1、所有参赛项目须为正规教育部门组织的,经由学校认定的,凡属于特殊情况的,由校长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商量决定。

2、奖励全部按照局的质量评估办法权重核算,同项目不同的级别就高执行,区级乘1、市级乘1.2、省级乘1.5、国家级乘2计算。

3、考虑到体育工作的特殊性,体育老师组织大课间、课间操补贴课时系数0.06,田径、足球常规集训按每次10元补贴(每天早、晚各算一次,实际训练时间不少于40分钟),假期集训按加班50元/天计,不足一天按情核计。此述与体育类奖励不矛盾,带有一定奖促意味

4、方案首轮实施后及时根据情况在下一轮作出相应调整,逐步使其更为完善合理。